华光新材:银河证券关于华光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光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6.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69,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0,029,726.43 元(不含税)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