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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尔:迪威尔董事会议事规则
迪威尔迪威尔(SH:688377)2024-04-19 08:0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8] 董事会人员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应建议撤换[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2]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5] 董事会决议形成 - 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30]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1]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应暂缓表决[32] 会议表决相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投票[26] - 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6] - 董事会秘书在监事监督下统计结果,现场会议当场宣布,其他情况次日通知董事[2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3]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3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