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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赛科希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赛科希德赛科希德(SH:688338)2024-08-21 08:38

董监高减持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7] 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8] 信息披露要求 - 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不超3个月[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因离婚等拟分配股份,及时披露[13] 交易流程 - 减持计划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增持计划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提交确认并通知[15] - 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出具反馈意见并提示风险[15] - 买卖完成当日填写《持股变动申报表》并通知[15] - 董事会秘书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完成系统申报[16]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董监高提交告知函,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8] - 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违规买卖,董事会秘书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18] - 违反制度,董事会视情节处罚,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1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