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趋势: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情况不具备独立性[9]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处罚或不良记录不得任职[12]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4]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规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其他规定 - 独立意见应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22] - 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并承担行使职权费用[24][2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