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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欧科亿欧科亿(SH:688308)2023-11-17 11:2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 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 合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