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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欧科亿欧科亿(SH:688308)2023-11-17 1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