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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欧科亿欧科亿(SH:688308)2023-11-17 11:21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 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 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