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SH:688302)2023-12-13 09: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6] 制度相关规定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5]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 制度部分事项需补选时应60日内完成[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7] - 制度与后续法规抵触时依其修订并报董事会批准[37]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