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1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3]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3]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内控缺陷整改[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2] - 临时会议提议条件为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22] -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2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22] -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2] 其他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建议[19] - 审计工作组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9] -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审计部报告,并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20]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