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SH:688300)2024-03-25 11:24

人员提名 - 非职工代表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要求为持股3%以上股东[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为持股1%以上股东[1]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 - 公司可设1 - 2名副董事长[2]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2] 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制度,考虑现金分红比例[5]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章程修订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8]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登记[8] - 修订后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7]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