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天德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