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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统联精密统联精密(SH:688210)2024-05-24 12:07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29日由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9] - 2021年11月2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210[9]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80万元[10] - 经营期限为2016年6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10] 激励计划情况 - 2024年5月24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6]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7人[22]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6][29] - 激励计划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8] - 激励对象名单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18]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8] - 独立董事将就激励计划向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18] -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完成股票授予及公告程序[18] 合规情况 - 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12] - 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1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2]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2] -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12] - 具备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1][14] - 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31] - 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和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31]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规定[31]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规定[31] - 已履行现阶段激励计划信息披露义务[31] - 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31]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31] - 董事会本次表决情况符合规定[31] -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需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