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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4-01-19 09:24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审议通过多项修订议案[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六项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10][12] 人员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或增补时,特定主体可提名董监候选人[5] - 股东大会选举董监,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5]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人数调整为5 - 19名,独董占比不低于1/3[4] - 监事会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10]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8] 会议通知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9] 利润分配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7]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表决通过[7] - 当年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披露原因及资金使用计划[7] - 特殊情况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7] - 股票股利或结合方式分配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8]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8] 其他规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9]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9] - 董事会拟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