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肖丽、杜小鹏、毛明华 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