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可视需要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 1 -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