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有方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SH:688159)2023-10-17 10: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监督和核查以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 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人,委员会主任由会 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