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 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 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 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 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董事长是内部审 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