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如交易对方等[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1] 关联交易报告 - 关联方发生或知悉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报告[7] 关联交易额度管理 -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向财务部报送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由财务部牵头整理汇总、核定额度并提交决策[12] - 关联交易单位应关注实际发生额度,超年度预计额度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追加额度[15] - 年度计划外及非日常关联交易,各部门和子公司向财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核定额度后提交决策[16] 关联交易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申请受理、跟踪统计及提请决策程序[16] - 证券部负责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1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22]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依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25]
联测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