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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瑞松科技瑞松科技(SH:688090)2024-04-15 13: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5]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9] 会议通知 - 书面通知至少含八项内容,口头含两项及紧急说明[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会前三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1]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交易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12] - 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5] - 委托和受托出席遵循四项原则[17] 会议表决 - 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更多条件[24] - 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27]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8][29] 会议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2]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后续通知[23]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