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灿瑞科技灿瑞科技(SH:688061)2024-09-23 11:34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147.398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28%[3][8]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201.1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5%[5] - 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不超过70人,约占公司2023年底全部职工人数18.77%[12] 核心人员获授情况 - 核心技术人员郎伟获授8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5.43%,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7%[14] - 核心技术人员吴玉江获授5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3.39%,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4%[14] - 核心技术人员郑小明获授4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2.71%,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3%[14] - 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超过67人)获授130.3981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88.47%,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1.13%[14] 激励计划相关限制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9] -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5.67元[27] - 授予价格约占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4.09%,前20个交易日的71.93%,前60个交易日的64.61%,前120个交易日的59.52%[28] 归属期及业绩考核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的50%[23]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的50%[23]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20%作为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37]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35%作为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37]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合格为80%,不合格为0[38]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两个会计年度[37] 营业收入数据 - 2024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20%、35%,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39] - 前期激励计划2023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约为6.15亿元、6.63亿元、7.34亿元,本期激励计划2024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约为5.46亿元、6.1425亿元[42] - 2023年度公司实际营业收入约为4.55亿元,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约为2.70亿元[42]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3.37%[44] 激励计划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董事会作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授予权益决议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48]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48] -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对归属条件进行审议和发表意见[50] 费用预测 - 假设2024年10月初授予,授予147.39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868.17万元,2024年160.85万元,2025年538.74万元,2026年168.59万元[66] 数量及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1+n)[51]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52]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n[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5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57]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n[59]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60]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55][6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73]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全部利益[73]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7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75] - 公司控制权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是否变更[77] - 激励对象因个人过错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78]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且遵守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79] - 激励对象身故,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7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81]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