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 - 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引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住所新增邮编215300[3] - 调整公司担保事项规定,多项担保情况需相关审议[3]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 - 董事、监事候选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为现金或股票,优先现金分红[6][7][9]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9][10]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配方案需说明原因[7][9]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6][12] 其他事项 - 《公司章程》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15]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