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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佳华科技佳华科技(SH:688051)2024-04-26 11:26

股票发行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且不超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A股[1][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现金认购[2][3] - 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均价80%[3] 限售与资金 - 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特定情形18个月[4] - 募资用于主营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5] 流程与期限 - 需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经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8] - 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股东大会[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