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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光峰科技光峰科技(SH:688007)2024-08-30 11:31

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4] - 任期内和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6]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8] - 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转让基数[8] 身份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任职通过后2日申报信息[11] - 新任高管任职通过后2日申报信息[11] 减持规定 - 减持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减持完毕2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 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13] - 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4]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14] - 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4] - 发现违规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规定执行[16]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17]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