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 - 15:00,现场会议同日9:00召开[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100,036,200股,占比75.0233%[8]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7名,代表股份100,000,100股,占比74.9963%[8] - 网络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36,100股,占比0.0271%[8] - 中小投资者股东7人,代表股份36,200股,占比0.0271%[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00,027,600股,占比99.9914%[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100,003,900股,占比99.9677%[2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27,600股,占比76.2430%[23] - 多项议案同意占比99.9914%,反对占比0.0086%[25][27][29][31][3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6项议案均获表决通过[12][15][17][19][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