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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无锡振华无锡振华(SH:605319)2024-09-03 09:31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7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5,048.2183万股的0.3074%[7][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79元/股[8][34] - 激励对象共32人,占2023年末员工总数的1.17%[8][2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8] 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25%、25%[8][31][3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净利润值不低于32,500万元[8][42][46]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72,500万元[8][42]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2025年、2026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20,000万元[8][42][46]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公式Q=Q0×(1+n)[48]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49]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公式Q=Q0×n[5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53]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54]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n[55]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V,且P>1[56] 费用与成本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77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权益费用总额为275.59万元[76] - 假设2024年10月授予且全部解除限售,2024 - 2027年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分别为35.83万元、169.92万元、51.09万元、18.75万元[78] 计划实施与管理 - 本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83]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83]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计划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会决定[88]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拟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会决定[91]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决议,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91] 激励对象相关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95] - 激励对象收益需按规定纳税,离职前需交清未交个税[9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99]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等原因致职务变更或被解除劳动关系,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101]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且不考虑个人绩效考核条件[102] - 当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代持并按原程序进行且不考虑个人绩效考核条件[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