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同力日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6]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6]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决议与表决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7]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28][31][32] 其他规定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8] - 委员闭会可跟踪高管业绩,有权查阅资料、质询高管[40][46][4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