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4] - 2024年8月24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5] - 2024年9月9日14:00召开现场会议,同日进行网络投票[6]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303,036,350股,占比75.66%[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22名[8]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比例不同[12][14][16][18][20][22] 会议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