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新中港新中港(SH:605162)2024-08-23 09:15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会秘书统一为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1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禁止买卖股票[8]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买卖股票[8]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违规,收益将被收回[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1] 减持规定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计划[14]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减持计划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其他披露要求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9] - 发现违法违规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19] 办法相关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9] - 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