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计划 - 2024年8月22日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2] - 拟用不超3亿闲置自有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可滚动使用[2][3] - 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产品[3]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策,财务部实施[3] - 独立董事、监事会监督资金使用[5] 风险与收益 - 投资有系统性风险,公司选保本产品并关注进展[5] - 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收益,不影响主业[6]
现金管理计划 - 2024年8月22日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2] - 拟用不超3亿闲置自有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可滚动使用[2][3] - 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产品[3]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策,财务部实施[3] - 独立董事、监事会监督资金使用[5] 风险与收益 - 投资有系统性风险,公司选保本产品并关注进展[5] - 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收益,不影响主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