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新洁能新洁能(SH:605111)2024-05-22 09:02

激励计划事项 - 2021年11月29日批准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 - 2021年12月22日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12] - 2024年3月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3] 回购注销情况 - 2023年度营收未达18亿,拟回购注销1207.990股,占总股本0.41%[16] - 回购价格由59.77元/股调整为42.40元/股[17] - 按42.40元/股回购注销,用自有资金[18][19] 后续手续 - 尚需完成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