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玲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邹玲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通讯方式出席4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4] - 独立董事邹玲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6] - 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2] - 独立董事邹玲2024年将继续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21] 公司合规 - 公司关联交易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定价公允合理[11] - 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严格履行承诺[12] - 公司不存在收购相关决策及措施[13] - 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14]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邹玲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掌握经营情况[9] - 独立董事邹玲与中小股东互动交流[8] - 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制度完备有效[9] 人事变动 - 原总经理俞清尧辞职,2023年4月25日董事会同意夏永辉兼任总经理[18] 财务相关 - 公司聘请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人员情况[1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准则变更原因的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况[1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董高薪酬符合规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