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五洲特种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五洲特 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 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有利于投资者对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 披露已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