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 要求,作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认真审核 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其他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 2023年度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