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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SH:603938)2024-08-19 09:0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1/2以上为独立董事[4] - 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提案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7][8] - 不定期开会,提前3日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0][11] 生效条件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