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交易决策标准 - 非日常经营交易考虑5项计算标准,含资产总额等占比[4] - 计算标准未达10%,总经理办公会决定[4] - 达或超10%且均未达50%,董事会审批[4] - 任一项达或超50%等情况,经董事会后交股东大会[5] 特殊情形决策 - 财务资助4种情形,董事会通过后交股东大会[8] - 委托理财按额度占净资产比例决策,期限不超12个月[9]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9] - 越权审批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赔偿损失[9]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