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人员要求 - 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3]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本科以上财务或经济类专业学历和相关职称[8] 工作流程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4] - 实施审计后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23] - 自接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单位[24] - 自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4] 检查与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2] 审计标准 - 实施审计应执行五条标准: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处理有据,反馈落实[8] - 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8]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组成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参与[4] - 内审部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重点”工作方针[4] - 公司对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有明确规定[15][16][17] - 确定审计项目并制订实施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0] - 在实施正式审计当天下达内部审计通知书[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9]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9][31] - 公司应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