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温其东)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温其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8]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能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3] - 不能在特定股东处任职[4]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不能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受特定处罚不能担任[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温其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8]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能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3] - 不能在特定股东处任职[4]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不能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受特定处罚不能担任[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