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 - 董事会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8] - 36个月内受处罚或谴责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特定主体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6年[14]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参会可解除职务[14] - 辞职不符要求应60日内补选[16]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20] - 在特定委员会占比二分之一以上[20]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0] 公司关注事项 - 对借款或资金往来高于300万元或净资产值5%需关注[22] 报告与资料管理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年度报告相关 - 编制期间为独立董事提供条件[27] - 公布前不得泄漏内容[27] - 听取重大事项汇报并实地考察[28][29] 独立董事权利与公司义务 - 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补充等[32] -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35] - 董事会提前三日提供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3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0]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40] 制度相关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2] - 冲突时以法规为准并修订[44] - 修订权属股东大会,解释权属董事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