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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ST贵人ST贵人(SH:603555)2023-12-29 09:37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2] 股东大会 - 公司需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等[3] - 经半数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董事相关 - 存在特定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有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3][4] - 董事辞职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辞职履职期限及公司补选要求[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职权,审议批准特定金额对外捐赠事项[4][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有专业人士要求[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频率及相关要求[6]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备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6] - 多项制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