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被解除,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补选[10][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一)至(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审计委员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提前两日通知,全体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3] - 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未出席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3] 需独立董事同意事项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16]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提名、薪酬委员会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9] 专门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4] - 记录包含会议时间等多项内容[24][27] 协助履职安排 - 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协助专门会议履职[24][25]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等协助履职,确保信息畅通[26]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知情权,及时通报运营情况[28]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提前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费用与津贴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31]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1]
奥普家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