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且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