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营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董事会规则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6] 文件递交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两工作日内将文件递交交易所[6]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8] 制度相关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0]
经营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董事会规则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6] 文件递交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两工作日内将文件递交交易所[6]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8] 制度相关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