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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恒为科技恒为科技(SH:603496)2024-04-18 10:19

关联人及交易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4]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4][5] 关联人名单报送 - 董事、监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7] - 公司不得以下列6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人使用[8]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以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9]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5种原则执行[10][11] - 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6种定价方法[11]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应披露定价原则及方法并说明公允性[12] 关联交易审议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决定[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在此标准以下由总经理决定[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效,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标的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履行情况,有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19] 股东大会表决回避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4] 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8] 财务公司协议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33] - 公司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步披露[32] 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34] 增资及出资豁免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评估[3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满足条件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40] 关联交易豁免 - 符合九种情形的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4][3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