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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为科技恒为科技(SH:603496)2023-12-13 09: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8]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0]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3]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0] 其他 -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订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