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鼎力浙江鼎力(SH:603338)2024-05-28 11:47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25日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3] - 现场会议2024年5月28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当日9:15 - 15:00[4]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50人,代表股份331,609,434股,占比65.4904%[5] 议案表决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占比99.9953%[6]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股数占比99.9975%[1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8507%[12] -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973%[13] - 《关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8.8457%[14] - 《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7.9932%[14]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989%[15]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7.9178%[21]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7.9178%[22] -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989%[23] 决议规则 - 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其他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 会议合规 - 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26] -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6] -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