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7人[3]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9,159,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52%[3]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会议,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5]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为128,959,422,比例为99.8450%,反对票数为200,200,比例为0.1550%[6] - 不同持股情况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表决有差异[21] - 5%以下股东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同意票数为200,比例为0.0998%,反对票数为200,200,比例为99.9002%[21] 议案通过情况 - 2024年度薪酬计划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23] 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8日在诚邦股份会议室二召开[4] - 议案5、8、9、10、12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23]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23]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胡嘉冬、谢梦兰[24] - 律师见证结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2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25] - 上网公告文件为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