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振德医疗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7] - 决策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委员履职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职[11] 会议相关 - 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信息[13] - 会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会议记录[13][14]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4]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1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经批准后生效及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