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4]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地点等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经全体董事认可按期召开[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5] 董事参会规则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委托书开会前1天送达董事会秘书[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7]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0] - 除非全体董事同意,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3] - 关联事项决议须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4]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18] 资料保存 - 会议文字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20]
南方路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