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赛伍技术赛伍技术(SH:603212)2023-11-14 10:08

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履行相关义务[3] 时间规定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7] - 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时间为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 - 15:00[8]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10] - 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 15:00[10] - 证券公司等通过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 15:00[12] 投票结果处理 - 股东仅对部分议案网络投票,未表决或不合规投票的议案按弃权计算[15] 统计与披露 - 公司可委托信息公司进行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服务[15] - 公司及律师应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16] - 股东大会结束后召集人应编制并披露决议公告[1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部分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并披露[18] - 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有效投票结果[18]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细则与国家日后法律等冲突时按规定及章程执行[20] - 细则“以上”含本数[2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细则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