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本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决定发行新股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9][10]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19,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提提案,通知至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提临时提案,通知至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30]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方案[30] - 董事会依据年度股东会授权可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2] 公司财务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不足时用资本公积金[32][33]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通知其他股东[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7]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10日内公示,因特定事由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37]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